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不详] [日期:08-07-31] [热度:]    文字大小: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

 

 川府发〔2007〕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服务外包是加快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为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转移的历史机遇,推进四川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服务外包发展目标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省利用外资、扩大对外贸易,加快我省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对于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发展服务外包与工业强省紧密结合的原则,国内外市场并重,积极吸引国际知名企业来川投资,促进服务外包跨梯度转移,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成为我省新的优势产业,打造具有四川特色和良好形象的“四川服务外包”品牌。

 

  (三)确定发展目标。把成都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全国一流、西部第一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在成都平原经济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着力发展具有四川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到2010年全省服务外包产业业务总额力争达到80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力争达到20万人;服务外包出口超过10亿美元。

 

  二、突出重点,打造四川服务外包品牌

 

  (一)突出重点行业。以软件和金融外包为突破口,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并重,做强做大软件、金融、生产性研发、物流、人力资源等服务外包产业。

 

  (二)突出重点区域。以成都服务外包基地为重点,着力推进有发展潜力的绵阳、德阳、乐山等市的服务外包工作,全力打造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等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

 

  (三)突出重点企业。以龙头企业为先导,重点支持50家省内服务外包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引进跨国公司投资,为世界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创造发展空间,实现内外结合、集群发展。

 

  (四)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开拓日韩、欧美和香港、台湾等亚太新兴华语市场等3大服务外包市场,为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和市场。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强做大服务外包企业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供绿色服务通道。对基于电信网络和互联网提供远程网络业务处理数据营运中心、呼叫中心、在线数据处理等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以及为提供服务外包服务而为客户采购并提供相关电信网络带宽和接入服务的服务外包企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在市场准入方面不受限制。

 

  (二)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现有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教育、商务等专项资金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认证、人才培训、拓展国际市场和建立统计体系等将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商定。成都市等有关市政府亦应抓紧制定具体政策,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三)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可列为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服务外包业务中取得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可列入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

 

  (四)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鼓励并探索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抵押融资和品牌经营模式;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推动各类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建立服务外包出口信用担保体系,为大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提供信贷保险服务;积极引导风险投资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

 

  (五)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优先对相关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经认定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支持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鼓励有实力的服务企业参加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项目对接专业会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向国外派遣市场拓展和技术研修骨干,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国家专项扶持资金。

 

  (七)提供高质量的数据通信服务。争取建设成都电信国际端口,鼓励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的质量。建立服务外包信息网站,打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网上平台。发挥海外留学生积极性,建立境外承接服务外包的信息网络,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优质的互联网服务。

 

  四、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优势,夯实服务外包人才基础

 

  (一)大力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方案。利用我省高等科技教育的优势建立四川国际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服务外包人才,逐步建立和完善“高端引进、中端转换、低端职训”的人才培训体系。

 

  (二)大力引进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大力引进国外现代服务外包高级管理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根据我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制定《四川省服务外包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其生活及子女的教育积极提供帮助,吸引各类高端人才进入我省服务外包行业。

 

  (三)实施服务外包人才补贴机制。对在我省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工作1年以上并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高级人才,经申报和认定,可在有关市(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补贴;对属于人才定制培训的,学员培训合格并被我省服务外包企业录用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返还个人承担的培训费用等补贴。

 

  五、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

 

  (一)建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外汇管理局四川分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等参加。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四川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商务厅承担。

 

  (二)推动市场换技术。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和企业服务发包,为知名跨国外包企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同时促进跨国公司技术、外包业务转让和产业转移,形成市场换市场、市场换投资、市场换技术、市场换人才的集聚效应。

 

  (三)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政府服务的新思路,引导现代服务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章和规定,健全相关行业监管体系,推动行业信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探索在服务外包示范区集中或下放办理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办法,依法保障服务外包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服务外包基地建设以成都市为主,省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支持服务工作,逐步形成服务外包联动机制。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成立专业协会,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协助投资促进工作,在行业内开展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工作。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按照国际通行的信息保密规则,以严格履行合同、保守客户商业机密为主要内容,不断完善地方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依法打击知识产权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为服务外包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运用提供信息服务。

 

  (六)提供通关便利。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用于服务产品创新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在我省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内,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企业自用设备和测试设备进出口,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相关便利。及时协调目前体制下服务外包出口报关、收付汇、退税及统计等政策管理问题,为服务外包企业出口做好服务工作。

 

  (七)简化出入境手续。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从事服务外包业务长期来川的外籍人员简化入境手续,办理或协助办理多次往返签证并按规定办理居留许可及安居物品的海关验放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口岸签证入境。给予服务外包人才申办地方城市居住证、户籍等倾斜政策。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加快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附件:名词解释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名词解释

 

  服务外包:指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的经济活动。跨国公司将非核心的服务环节,如后勤、财务、呼叫中心、研究开发、软件设计、经营管理、金融财务分析、办公支持、售后服务等外化为一个投资项目或专业服务公司后再外包出去。以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外包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等特点。

 

  信息技术外包(ITO):指服务外包发包商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提供商向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服务功能。包括:IT、软件开发设计、技术研发、基础技术平台整合和管理整合等。

 

  业务流程外包(BPO):指服务外包发包商将一个或多个原本企业内部的职能外包给外部服务提供商,由提供商来拥有、运作、管理这些指定的职能。包括:业务改造外包、业务流程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应用管理和应用服务等商业应用程序外包等。

 

 

信息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 2007年07月20日